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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P,全稱是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articles,as such or in complex objects(Products),即物品本身或復雜物品中的關注物質。 根據新修訂的歐盟“廢棄物框架指令”(WFD指令,Directive 2008/98/EC),從2021年1月5日起,所有在歐盟境內流通的物品,如果其所含高關注物質(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超過0.1%(w/w),則需要向ECHA提交通報。ECHA將對企業提交的通報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建立SCIP數據庫,我們將這一新要求稱為SCIP通報。 SCIP數據庫創建目的 通過支持替代投放歐盟市場的物品中的相關物質,減少含有有害物質的廢物的產生; 提供信息以進一步改進廢物處理操作; 允許當局監測物品中有關物質的使用,并在物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內,包括在其廢物階段采取適當行動。 哪些物品需要進行SCIP通報
對于投放于歐盟市場上的含有SVHC且SVHC含量高于0.1%(w/w)的物品,相關責任方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針對此物品向ECHA進行SCIP通報。截至目前,ECHA發布的SVHC物質已更新到211項。 SCIP通報責任主體 歐盟境內的生產商、加工商、進口商、分銷商; 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物品的零售商和供應鏈中的其他行為人除外; 非歐盟境內供應商不允許提交SCIP通報。 SCIP通報流程 通過IUCLID 6進行卷宗準備; 在線填寫、離線填寫再上傳、通過專門的軟件進行傳輸。 通過ECHA提交門戶(ECHA Submission Portal)進行卷宗提交; 獲取提交報告(Submission Report)。 SCIP通報提交哪些信息 物品識別信息:包括物品名稱、物品識別碼、物品類別、是否在歐盟生產等; 安全使用信息:包括安全使用說明,對于復雜產品還涉及拆分說明,廢棄物處置說明; 提供濃度超過0.1%的SVHC候選物質信息:包括SVHC候選物質的名稱、按照簡單物品進行計算的濃度以及產品中含有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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