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 格: |
型 號: |
數 量: |
品 牌: |
包 裝: |
價 格:面議 |
2005年起,歐盟新頒布針對與食品接觸物質的指令2004/1935/EC ,它將于2006年10月27日起強制執行。自此出口歐盟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必須符合1935/2004/EC相關標準的規定,歐洲食品等級測試1935/2004/EC
1935/2004/EC號規定導入強制標識, 與食品有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材料和電器應遵循如下說明: 或注明“可與食品接觸”字樣; 或按照器具的使用說明進行,如:咖啡機,電水壺等; 或按1935/2004/EC規定的符號說明; 1935/2004/EC法規針對的 1935/2004/EC是一個框架法規,歐盟成員國至今有:奧地利、德國、荷蘭、比利時、希臘、葡萄牙、丹麥、愛爾蘭、西班牙、芬蘭、意大利、瑞典、法國、盧森堡、塞浦路斯、立陶宛、捷克共和國、馬爾它、愛沙尼亞、波蘭、匈牙利、斯洛文尼亞、拉脫維亞、斯洛伐克、保加利亞、羅馬尼亞27個,其中德國、法國、意大利有自己當地法規,除符合歐盟食品級指令Regulation (EC) No1935/2004要求外,還需要符合德國(LFGB)、法國(DGCCRF)、意大利(ItalianDecre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DM or DMH)當地法規。
哪些產品需要做歐盟食品級測試? 鍋、鏟、刀具、杯子、瓶子、刷子、燒烤架、竹簽、刀叉、碗、盤子、筷子、保鮮膜、打蛋器、豆漿機、咖啡機、保溫杯、保溫壺、巧克力紙托、蛋糕紙托、食品包裝紙、食品包裝袋、膠帶等等所有與食品會發生接觸的材料。 常見材料的測試內容: 1935/2004/EC塑料 2002/72/EC 全面遷移測試 1935/2004/EC陶瓷玻 2005/31/EC 鉛鎘溶出量測試 1935/2004/EC硅橡膠 AP(2004)5 全面遷移測試 1935/2004/EC三聚氰氨樹脂 AP(2004)5 全面遷移測試,甲醛溶出量測試 1935/2004/EC有機涂層 AP(2004)1 全面遷移測試 1935/2004/EC橡膠AP(2004)5&93/11/EEC 全面遷移測試,亞硝胺含量測試,芳香胺遷移 1935/2004/EC紙張 AP(2002)1 五氯本酚測試,防腐效力測試,重金屬測試 1935/2004/EC木材 五氯本酚測試,甲醛溶出量測試 1935/2004/EC金屬、合金、及電鍍重金屬溶出量測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