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河北省完善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房抗震改造工作資金保障機制,累計投入相關補助億元,用于全省萬戶農村抗震改造,并推動農村房屋建筑節能改造。
為確保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務完成,統籌推進農房抗震改造工作,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壓實工作責任,狠抓工作落實,高質量完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任務,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支撐。
通知明確,省統籌中央和省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綜合各地農村危房改造實際、建設管理能力、地方財力、工作績效等因素,對各地下達補助資金,優先用于今年動態新增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在確保按期完成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各地可統籌安排補助資金,用于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區農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低收入農戶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各地落實投入責任,由縣級統籌各級補助資金,根據農戶貧困程度、房屋危險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對戶的具體分類補助標準;可根據當地改造方式、改造成本等因素的變化,以2019年補助標準作為重要參照,合理提高對戶補助標準。
鼓勵各地創新保障方式,通過推廣適宜的改造方式和技術、建設農村集體公租房、利用閑置農房和集體公房置換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實保障特困農戶的基本住房安全。同時,要及時查漏補缺,妥善解決包括已實施危房改造后,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類貧困戶住房安全問題。在確保完成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兼顧具有致貧、防貧風險的貧困“邊緣戶”群體的基本住房安全,探索建立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相銜接的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
在保障改造質量上,要認真執行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農村危房改造技術導則及標準等規定,區分不同結構類型農房,科學制定改造方案并進行改造。同時,加強技術指導服務,強化農村危房改造全過程監管,開展改造施工過程現場巡查,規范竣工驗收管理等,保證改造后農房使用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滿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
統籌推進農房抗震改造工作,將農房抗震改造試點的支持范圍由抗震設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區擴大至7度及以上地區,并提高2019年下達我省的36600戶農房抗震改造試點任務的補助資金標準。由縣級統籌各級補助資金,綜合考慮農戶經濟貧困程度、建筑節能技術以及新型結構體系、建造方式應用等因素,合理確定當地分類分檔次具體補助標準。改造工作要于2020年底前全部開工,2021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中央有關規定,落實扶貧資金監管要求,規范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按規定及時足額將補助資金支付到農戶“一卡通”賬戶。加大對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糾正擠占挪用、截留滯留、套取騙取、重復申領補助資金等有關問題。
在本次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中,由于康保縣被選中作為2019年度全國農村危房改造激勵對象,特此獎勵相關補助資金500萬元,也激勵著更多地區積極進取,為農村房屋改造項目添磚加瓦,早日實現脫貧攻堅的目標。
河北省統籌推進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房抗震改造工作